


3月23日下午2时,法学院部分学生与龙文区法院人员、芗城区法院人员一同参与了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黄志丽及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文平副院长、干警刘颖、社区居民游玉华以及闽南日报社记者黄妍婷分别对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进行报告。
黄志丽本人及几位领导、同事、服务对象的陈述报告,为法学院的同学们呈现出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一心为民、务实清廉的法律人、共产党员的形象。黄志丽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办案“快枪手”:十年办案4859件,40%三天内审结,70%当庭裁判,93%调解撤诉,75%以上自动履行,无一重审改判,无一投诉上访。她曾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省“十佳法官”、“优秀女法官”、“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法官”、“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通过身边法律人的先进事迹、典型示范,向同学们传递正能量,让法学院的学生感受到法律人的魅力,将法律精神贯彻到每一个角落,为今后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律人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