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校领导关于做好2011年全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精神及花园式校园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青年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各项工作。根据《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和《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在征求各团委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团委按照要求开展志愿者工作,切实完善我校志愿者工作机制。
附件:漳州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
共青团漳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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